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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温试验箱相关规范要点

更新时间:2013-12-16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118

  高低温试验箱规范的检验仪器:使用的测量系统其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(K=2)不大于被测参数允许偏差的三分之一,二次仪表与一次仪表应一周检验,正常使用的设备,zui长不超过一年应进行一次检验,对设备的重要部位(指对设备性能有直接影响的部位)维修或更换后,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,设备在安装调试之后或启封重新使用之前均应进行检验。
  高低温试验箱规范检验条件包含有:气候条件、电源条件、用水条件、其他条件这四点,下列一一介绍:
  一、气候条件:温度15~35℃、相对湿度不大于85%RH、气压80kPa~106kPa(注:对大型设备或基于某种原因,设备不能在上述条件下进行检验时,应把实际气候记录在检验报告中,当有关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时,应在该标准中另行规定)。
  二、电源条件:符合设备相关的电源要求即可,国内标准的电源为AC220V±10% 50Hz、AC380V±10% 50Hz;
  三、用水条件:符合设备相关的用水要求,主要为自来水、纯净水(达到饮用标准即可)、蒸馏水等;
  四、其他条件:设备周围无强烈冲击、振动、电磁场及腐蚀性气体存大、设备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其他冷热源影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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